中國稀土遭遇“圍剿”
日前,韓國浦項財團用5976萬元人民幣收購了永信稀土貿易有限公司總計60%的股權。外界紛紛猜測浦項制鐵是想通過在中國設廠或者收購,將簡單加工的稀土產品的“變相出口”,也使人們更加關注中國稀土這一戰略資源的安全問題。
中國稀土限制出口配額的政策能阻斷外資直接批量采購的供應鏈,但難擋外資與本土企業合資的熱情。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越來越多的外資加大了在稀土礦產資源豐富的地區投資設廠的力度,這些外資企業變相駕馭中國稀土供應鏈,輕而易舉地獲得當地的稀土資源,簡單加工后便運到國外進行深加工或儲備。
更為嚴重的是,目前稀土應用關鍵技術專利絕大多數掌握在美國、日本和歐洲國家手中,這也導致了我國稀土本土企業在諸多領域受制于人。
“中國政府以資源換取稀土終端應用的技術和產業發展,正面臨著外資企業以技術誘拐資源的考驗。”包頭市稀土應有技術研究所所長韓福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難以抑制的投資熱情
韓福軍指出,稀土作為重要的戰略資源,而法國和日本卻是沒有稀土資源的,為了獲取原材料,法國和日本的企業也開始在中國投資設廠。
以日本昭和電工為例,2002年10月24日,日本昭和電工株式公社、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本東海貿易株式會社、中國冶金進出口總公司共同投資建成組建包頭昭和稀土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資比例分別為60%、30%、5%、5%)。2006年,日本昭和電工、日本東海貿易又與贛州虔東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贛州紅金稀土有限公司在江西省贛州經濟開發區共同建設了一家名為“贛州昭和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合資公司。
除了日本控股的昭和稀土,還有包頭天驕清美稀土拋光粉有限公司、包頭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包頭三德電池材料有限公司、包頭羅地亞稀土有限公司等均有外資的身影。
“在中國,合資的小公司多達幾十家,遍布中國的包頭、贛州等地,隱蔽地從事稀土相關的業務,由于這些企業都是獨立的法人,因此政府也無法監管,而實際上內部操盤的都是外資企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
上述人士表示,除了配合外資“掩人耳目”,這些獨立的小稀土企業還有一個使命,就是為外資尋找更多的稀土資源,適時吃進,以及爭取出口配額,這也導致了許多稀土資源被外資所控制。
稀土遭遇“變相”出口
有業內人士指出,隨著國家政策的限制,外資在中國的稀土產業供應鏈也越來越隱秘,從早期的直接采購——商貿運輸——回國貯存加工的供應鏈條,變為近年的投資產地——合資生產——出口流通的供應鏈條,技巧地繞過了法律限制與政府審批的“雷區”。
以釹鐵硼為例,北京某稀土貿易公司總經理王明(化名)對記者表示,一般的釹鐵硼的工藝程序分為冶煉-制粉-成型-燒結,像日資控股的一家著名合資公司,他們出口的產品為合金錠,“這只是第一道工序,屬于初級產品,而在海關檢驗時,卻和釹鐵硼產品的含量是一樣的,被外資鉆了空子。”
王明說,“外資拿到這些初級產品,回國提純后生產出的附加價值又提高了十幾倍。”
“國家對外資進入稀土行業應該引起關注,提高稀土行業準入門檻。”金蒙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長孫喜平對記者表示,雖然國家已經明確規定了出口配額制度,但外資暗箱操作的空間依然很大。
物流中心成倒賣“中介”
據記者調查了解,目前包頭實行由包鋼產供銷一體化的措施,由包鋼統一對稀土行業實行礦山、采礦和生產統一管理,但卻不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外資獲取更多的原材料。在網上搜索一下“稀土”,馬上就會出現一堆販賣稀土的公司,也有商家通過電子商務網站做起了“稀土批發”生意。
記者在包頭張家營子物流中心了解到,這里大大小小的物流信息中心均是從事稀土資源倒賣的“中介”,從物流中心老板、司機那里隨處可以打聽到有關稀土原料的貨源。
“我們這里提供的都是尾料,運輸出來之后,可以直接通過設備再提煉出來。”某張家營子物流中心張姓老板表示。包頭羅地亞稀土有限公司何經理也表示,目前企業生產所需要的原材料除了向包鋼購買,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從市場上購買碳酸稀土等材料進行加工。
專利尷尬遭遇外資“圍剿”
北京安泰科信息開發有限公司分析師陳家作則對記者表示,政府是希望外資通過設廠投資的方式提高本土產業生產能力,外資這種變相的操作手法,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也并不是完全不知,只是里面涉及到了地方政府的招商業績以及各種利益關系導致了監管失力。
孫喜平認為,在當前領域,中國的稀土產業迫切需要制定稀土行業準入門檻,嚴格控制外資企業進入稀土開發領域。
記者注意到,與本土的稀土企業想法不同,在稀土應用的產業外資們看來,全球稀土產業鏈條中的主導和控制力量是在應用環節,而不是資源環節。 包頭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冀代雨指出,目前中國稀土產業鏈總體仍處于上中游位置,真正處于金字塔尖的深加工和應用產品技術,中國始終難以掌握。
據王明透露,由于中國專利制度比國外晚,因此,中國作為世界釹鐵硼永磁材料的主導生產者并不受這些專利限制。中國企業可以生產、銷售和使用釹鐵硼永磁材料,但卻不能出口產品到外資專利覆蓋區,否則將構成侵權。
相關資料顯示,中國的釹鐵硼產量與日本相近,但是產值卻不足日本的三分之一。據了解,除了稀土永磁,其他如稀土儲氫材料、稀土熒光材料及稀土汽車尾氣凈化催化劑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及器件方面的核心專利權,也大都掌握在歐美和日本等國。
“專利壁壘成為阻礙中國釹鐵硼磁體占領國際市場的最大障礙。”王明指出,日本等外資企業以稀土技術手段來搶占世界市場的意圖也越來越明顯。據王明透露,為擺脫困境,國內的企業只能向外資購買專利生產和銷售許可證。“購買專利,意味著企業要花費更多的成本。”
冀代雨對此表示,當前市場經濟下的稀土產業問題已不再是簡單的是否擁有資源,更重要的是如何運用資本、技術、管理來駕馭資源。
國際上的“稀土爭奪戰”
美國:美國里根政府制定的《國家物資和礦物方案》規定:“必須執行物資和礦物政策計劃,以確保一旦爆發戰爭和國家處于緊急狀態時,美國有能力派出和支持戰斗部隊,也不會因為缺乏關鍵原料而受影響。”1982年,美國“戰略礦物原料特別工作組”以總統的名義,向國會提交一份長達33頁的報告指出,必須采取行動,加強儲備,還要著力開拓全球資源。特別應當指出的是,美國的稀土儲量居全球第二位,但美國從1999年就已逐步停止開采本國的稀土資源。
日本:從1983年起日本開始建立稀有金屬儲備制度和基地,儲備制度同樣采取官民合作。日本稀有金屬幾乎全部依賴海外進口,并且供給渠道存在較大風險。國家儲備量的目標是42天的國內基本消費量,占儲備總量的70%;民間儲備量的目標是18天的國內基本消費量,占儲備總量的30%。
韓國:2008年7月,韓國知識經濟部決定增加稀有金屬儲備,將采取官方和民間企業合作的方式,不斷提高稀有金屬儲備規模,到2012年將稀有金屬儲備種類由2008年的12種,增加到22種,規模由2008年的滿足國內19日使用量,增加到滿足國內60日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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