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產業發展或受累政策保護
“稀土市場回暖,稀土價格即將上漲到合理水平的時候,我們卻要將多年努力得來的市場拱手相讓,似乎不太合算。”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負責人說。 近一年來,多個政府部門頻出政策,各個稀土產業論壇輪番舉辦,多家媒體持續跟蹤報道,“稀土”幾乎成為我國最熱門的產業關鍵詞之一。然而,業內人士擔心,人們的過度重視,會導致部分政策出現偏頗,反而制約產業的發展。
主動放棄話語權? 包鋼稀土是我國稀土產業第一家上市公司,擁有從礦山到選礦、冶煉分離、功能材料到應用產品的完整產業鏈,該公司負責人對稀土市場有著深刻的理解。 該負責人介紹,20世紀70-80年代,我國針對稀土產業出臺了很多政策,由此開啟了我國稀土產業的大發展時代。經過多年的積累,如今我國已占據國際稀土市場95%的供應量,生產量、出口量和消費量均為世界第一,我國的稀土采礦、選礦、冶煉、分離技術也都處于世界最高水平。 上海和利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占才與稀土打了幾十年交道,親歷了我國稀土行業的各個發展階段。“我們能夠取得這樣的成績非常不易,其他國家非常羨慕我們。因此我們下一步一定要措施得當,盡可能守住已有的市場。”他說。 2005年,我國稀土出口量達到6萬噸,大于國際市場需求量,此時國內稀土生產企業出現了價格惡性競爭的現象;2009年,我國稀土出口量降到5萬噸, 由于這個數量與國際市場的需求量基本吻合,此時價格相對穩定;今年商務部已下達的稀土產品出口配額為30258噸,比2009年驟減了19887.1噸, 降幅達到40%,導致國際市場的需求出現了缺口。 首先措手不及的是國外企業。為了彌補這個缺口,美國鉬礦公司最近開始籌備恢復芒廷帕斯稀土礦的開發工作,該礦預計年產能在1萬噸以上,并有望于未來兩三年內投產。同時,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巴西、哈薩克斯坦、越南、印度等國也在實施或籌備、計劃開發稀土礦。 “如果國外稀土礦發展起來,將對我國在國際稀土市場的地位造成沖擊。”包鋼稀土負責人說,隨著國外稀土企業產量增長,即使我國稀土產量保持不變,占有率仍然會下降,5年以后,我國稀土占世界的比例可能由95%降低到60%,甚至更低。 南昌大學稀土與微納功能材料研究中心主任、江西省稀土學會副理事長李永繡介紹,此前我國利用資源和低成本的優勢,逐步占據了國際稀土市場,導致國外的稀土企業無法生存。如今隨著我國的政策力度加強,稀土企業逐漸完善環保設施,稀土產品價格回歸理性,而隨著稀土出口量的減少,國外企業將重新進入市場。 “因此,我國應該把出口量保持在一個基本平衡的態勢。我們的稀土出口價格要參照國外稀土企業的生產成本,當他們可以開采的時候,我們相應降低價格。”李永繡說,這樣我國稀土產業才能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引導國際稀土產業的發展。 “我國要牽著國際稀土市場走,但一定不要把這根繩揪斷了。”包鋼稀土負責人也表示。
政策制定需考慮差異 從經濟總量來衡量,稀土產業本身的規模并不大。但是,稀土包括17種元素,稀土礦又分獨居石、氟碳鈰礦、離子型礦等。“因此,用一個標準簡單地衡量,很難真正發展好市場,必須區別對待。”包鋼稀土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介紹,在稀土的17種元素中,鑭、鈰、鐠、釹等雖然也是稀土元素,但是用途所涉及的領域廣泛,儲量可能超過鉛、鋅,因此國家控制可以相對寬松;而南方的中重稀土礦、離子稀土中的鋱、鏑、鈥、鉺等元素,主要運用在一些尖端技術中,而且儲量有限,必須要嚴格控制。 去年,包頭稀土高新區聯合寶鋼稀土等7家企業共同組建了寶鋼稀土國際貿易公司,確定了包頭稀土原料產品戰略儲備方案。此舉正是包鋼稀土結合內蒙古白云鄂博稀土礦的實際情況所采取的策略。 包鋼稀土負責人介紹,白云鄂博的稀土是隨鐵礦開采,只要包鋼開采鐵礦生產鋼鐵,每1000萬噸鐵礦石中必然會含有50萬-60萬噸稀土。此前,包鋼稀土按照國家規定的量生產后,剩下的稀土礦放在尾礦壩中儲存,會造成資源的二次貧化,再次選用會很難。 實施稀土原料產品戰略儲備方案后,包鋼稀土通過礦石型、原料型、產品型三種方式儲備,可以隨時上市,調控稀土市場的價格。 通過實施儲備策略,包鋼稀土保持了成本和資源利用的優勢。雖然在短期會增加儲備資金和財務成本,但從長遠看可以控制產品的價格走向,實現良性循環。 包鋼稀土負責人認為,由于我國南北方的稀土品種不一樣,儲備策略也應該有所區別。例如贛州的離子稀土礦更寶貴,可以采取資源產地儲備,用多少開采多少,剩下的保護起來不開采,既實現了對資源的保護,又保護了環境。
遵循市場規律 目前,稀土產業已經實現國際市場一體化,其發展離不開市場規律,因此政策的導向也需要遵守市場規律——無論是代表企業的包鋼稀土負責人,還是專家代表李永繡,都表達了同樣的觀點。 以前,外商拿著訂單到包頭,同時找十幾家企業,最后與報價最低的企業簽訂合同。由于包頭稀土企業分散,企業之間往往互相壓價,導致了“稀土賣白菜價”的現象。針對這一情況,2008年下半年,在稀土行業行情不好的時候,包鋼稀土組織起周圍的稀土企業抱團取暖。如今,外商到包頭,購買輕稀土直接找包鋼稀土。 包鋼稀土負責人介紹,以前包鋼稀土集中發展上游原料,輕重稀土產地企業各自發展。但如今隨著產業鏈的延伸,稀土企業在生產產品的過程中,需要多種元素互相補充。今年,包鋼稀土、五礦有色、江西銅業三家企業開始主導整合稀土產業,意欲形成合力。包鋼稀土主攻北方,南方主要由五礦有色和江西銅業兩家推動整合。對此,李永繡說:“我們歡迎優化重組。稀土市場是有限的,已有的產能已經滿足市場需要,如果此時大企業再建新項目,勢必造成資源浪費。” 李永繡認為,在稀土行業的調控和管理過程中,國家只需要管好兩頭即可,即礦山開采和出口配額,中間環節則應交給市場。
記者手記 稀土政策制定莫偏頗 提及我國稀土產業的現狀,“混亂”是人們最深切的感受:稀土資源儲量依然豐富還是行將枯竭、稀土是否被“賤賣”、我國究竟占有話語權還是已經失去話語權、行業收儲和出口管理計劃是否存在“窩里斗”等都爭議頗多。 我國稀土產業的真實狀況究竟是什么?國家政策究竟該如何制定才能真正有利于行業發展? 然而,也許正如專家所說,稀土涉及17種元素,行業本身就比較特殊;我國稀土產業除了少數大型企業外,多數是中小規模企業,各自的利益訴求點不同;而我 國稀土產業內又有南方稀土和北方稀土之分,產品品種也有區別;此外,在稀土產業發言的既有一線企業家,也有長期從事理論研究的專家,各自的出發點亦不相 同…… 或許,正是由于如此多的不同,各個利益方的代表對稀土產業的說辭也大相徑庭。 如果這些說法僅僅是個人發表自己的觀點,無關大礙。然而,這些聲音,特別是一些通過權威人士發出的聲音,往往會成為國家相關部門下一步出臺相關政策的重要參考。 稀土產業政策制定后,將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對我國乃至國際稀土產業產生重要影響。如果政策制定者從某些專家口中所獲取的有關我國稀土產業的信息與真實情況有距離,做出了不合時宜的政策,將對我國稀土產業和企業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所幸,保護稀土資源,提升國際話語權是我國各界的共識。為了真正達到這樣的目標,政策制定者有必要多方聽取專家尤其是一線企業的意見,客觀全面了解我國稀土產業現狀,制定出有效可行的政策,切莫讓政策有失偏頗,起了反作用。
相關報道 稀土出口配額“稀缺” 一噸難求引非法爆炒 5萬、6萬、8萬、10萬……近日,在中國稀土貿易界,代表著前期稀土出口配額非法買賣的交易金額不斷上漲。即使如此,很多逐利者仍感到“有價無市”。 “不是價位不夠高,實在是國家給的(配額)太少,沒人舍得賣。”許多業內人士都表示,根據商務部發布的配額指標數據,2010年全年的稀土出口配額總數比2009年減少了近40%,稀土出口配額“一噸難求”。
配額和訂單、生產能力不匹配 “自己的配額都不夠,怎么會向外賣?”“10萬元的漫天要價其實是在推脫,真實情況是誰都舍不得賣。”國內多家擁有稀土配額的稀土廠商幾乎口徑一致。 廣東一位稀土貿易商張先生表示,盡管國家明令禁止,但配額買賣早已是稀土行業公開的秘密。自己的企業沒有資質,每年也能得到一些國外訂單,他就會想辦法買配額,再聯合有資質的企業“混著”把產品賣出去。至于其他有資質的企業之間相互買賣配額,更是司空見慣。 “主要受配額制度的限制和傾斜,很多稀土生產企業得不到配額。相反,一些非生產型的貿易公司,卻通過各種渠道得到配額。沒有生產或訂單少的貿易商,如果得到的配額量大,就會向企業買產品出口,或者直接把配額賣給生產企業。”包頭一家大型稀土企業負責人證實了這個行業內公開的秘密。 在商務部7月發布的《2010年第二批一般貿易稀土出口配額的通知》中,2010年下半年配額總數(內、外資合并以后)共計7976噸,加上上半年,2010年我國稀土出口配額總數僅為30258噸,相比2009年減少近40%。 “近2萬噸的削減絕對是史無前例。”在國家保持了多年5萬噸上下總配額的配給制度下,多家稀土出口企業對今年形勢都表示出“驚嘆”,“尤其是下半年的配額,相比去年同期下降近60%”。 “將來的配額買賣估計會越來越貴、越來越難了。”對于起價超10萬的配額報價,一名資深業內人士分析擔憂。
原有制度不利于資源保護? “出口配額買賣本身的出現就體現了目前實行的出口配額分配辦法有不科學的地方。”北大縱橫合伙人雷春昭表示,其中的主要矛盾就在于配額限制打破了國內、國外兩個市場的供求平衡,而且是相反的。 內蒙古是我國稀土生產最重要的地區,而這些年成倍增長的配額缺口及諸多的買賣成交,都昭示了配給制度在客觀上已經失衡。顯然,配額的分配不均是促成配額非法買賣的首要原因。 內蒙古一家稀土廠商反映,在被包鋼稀土統購統銷之前,很多當地企業購買一噸稀土出口配額都要花費1000-2000元,出口利潤大部分被購買配額的費用抵消。這也一度被稱作是當時制約內蒙古稀土企業發展的“配額之困”。 隨著我國稀土出口限制的越發嚴格,現行配額制度的權重計算方法,某種程度上已經被看成是近年導致我國稀土稀有元素大量出口流失和保護缺失的“禍端”之一。 按照目前國家確定的計算公式,無論生產企業還是流通企業,要想滿足稀土出口配額的申報條件,最主要的考核指標就是近3年稀土的出口數量和出口金額。 “其中每年的‘出口數量’完全由商務部統一界定,這個參數幾乎不變。這樣,企業能從配額總數中獲取的出口權重,主要就取決于‘出口金額’,而出口金額的變化往往取決于出口的稀土品種。”一家大型國有稀土企業的人士解釋,稀土共有17種元素,不同元素間的價格差別極大。 “這樣必然導致企業為使出口資質達標和爭奪出口權重,而逐漸偏向出口昂貴的、國家稀有的稀土元素,而這也就會造成多余的元素‘出’不去,稀缺的元素管不住的現象。這其實和國家要保護和限制‘稀有’稀土元素出口的出發點完全相悖。”上述企業人士表示。 業內人士建議細分配額標準 毋庸置疑,稀土產品出口配額許可證制度自1998年實施以來,對限制低附加值稀土產品的出口、調整稀土產品出口結構、促進我國稀土產業鏈的形成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然而,隨著中國稀土產業的發展和國際稀土市場形勢的轉變,多年未經修改的配額制度在實踐中也的確顯示出一定的局限性。 “17種稀土元素不能只用一個配額標準,而應該按照稀缺程度分成2個、3個、5個或更多的標準,就好比稀土的出口關稅,出口鏑、鋱的關稅是25%,出口鑭、鈰、鐠、釹的關稅是15%,通過稅率的差別把元素的稀缺性體現出來。這樣雖然復雜一些,但必定能更好地保證配額計算方式和實際保護意義相統一。”上述大型國有稀土企業的人士表示。 但這樣的提議目前也存在南北差異,南方企業普遍對現行制度比較認可,原因在于南方出口鏑、鋱等“昂貴稀有”元素較北方多,比較有利于獲得較高的權重。 還有業內人士認為,出口配額下達到企業的時間平均滯后一個季度,而稀土企業在沒有取得配額的情況下,不敢與外商簽訂協議,造成我國稀土行業產品整體供應不穩定。 贛州市稀土行業協會秘書長、贛州稀土礦業公司副總經理賴兆添表示,近幾年,出口配額的計算公式總體趨勢已經在向生產型企業轉移,除去配額分配不公及配額 計算公式的爭議,配額買賣的盛行及價位的持續暴漲實際都反映了監管機制的重大疏漏,建議一定要加強監管,同時針對配額進行動態管理,根據企業生產和出口的 實際狀況進行變化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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