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資源稅上調背后的國家博弈
據報道,在調高部分稀土產品出口關稅之后,稅收調控稀土行業的手段再次出爐。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通知,決定自4月1日起,統一調整稀土礦 原礦資源稅稅額標準,上調幅度逾10倍。該規定一出臺,業內心里高懸的一塊石頭總算是落了地,盡管大家都想到了資源稅極大可能會上調,但何時上調,會不會 接近或晚于美國等國就中國稀土限制出口向WTO提出訴訟,還是有些擔心的。所以,此政策的及時出臺可以看做是目前為止,中國政府面臨即將出現的各國就中國 稀土限制出口向WTO提交訴訟的最“給力”應對措施。
不過實際上,我們的“稀土保衛戰”在此之前已經打響了,環保部早在2月份就發布了 《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該標準自2011年10月1日起實施。有關負責人表示,該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將有利于提高稀土產業準入門檻,加快轉變稀土行業 發展方式,推動稀土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當然,我們拋開這些客套話不說,《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實際上真正打 響了我國“稀土保衛戰”的第一槍,這表明我國政府已經開始著手做被WTO就稀土起訴的準備。而之后調高稀土產品出口關稅和提高稀土礦原礦資源稅,更是繼這 第一槍之后的“兩發炮彈”,它們都將直接為不久之后的稀土出口限制訴訟提供法理上的支持,增添我們勝訴的籌碼,而此次中國政府的“未雨綢繆”也是算作經歷 多次失敗后得到的教訓了。
仔細回想,自從我國加入WTO以來,我們的應對就一直處在一個又一個的被動的不利局面之中,無論是歐盟訴紡織 品傾銷案,還是美國的輪胎特保案等,我們都沒能做出正確而及時的回應,這也導致了西方國家的得寸進尺,直接把手伸向了我國的原材料出口問題。終于在 2009年6月,美國和歐盟向WTO提起訴訟,起訴中國采取出口配額、出口關稅和其他價量控制手段,限制鋁土、焦炭等9種原材料的出口,侵害了其他國家的 權益。而在漫長的調查之后,前不久據外媒透露,WTO已對9種原材料的訴訟案做出初步判決,結果對中國不利,這一度讓未來難以避免的稀土訴訟更加前景堪 憂。
而在西方國家不斷就中國各問題提交WTO裁斷的同時,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限制卻是許多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例如美國長期封存國內最大 的稀土礦,日本關閉了自己的所有生產型煤礦等。但按WTO規定,在限制出口的同時采取開征資源稅等措施是被容許的,于是各國都充分利用WTO的規則將自身 不合規的利益合法化了,而在大喊“狡猾”之余,這都是我們作為新加入WTO不久的新兵非常值得學習的。
不過正是之前一次又一次的敗訴, 和西方國家不斷的施壓起訴,中國政府才從一開始的疲于應對、無從應對、盲目應對轉變為“稀土保衛戰”中的提前應對和分步應對。而在提高資源稅之后,我們還 可以合理利用WTO規則,通過開征環境稅、增加戰略儲備等措施控制稀土出口。同時據透露,被寄予厚望的中國稀土協會也有望于今年5月掛牌成立,這更是將為 通過制定價格談判機制來鞏固定價權提供了保障。
我們看到,自加入WTO后,從04年美方提出對中國集成電路增值稅退稅問題的第一起訴 訟,到即將到來的稀土限制出口訴訟,中國走過了漫長的征途,也經歷了太多的失敗。我們在希望稀土案能獲得勝訴、甚至憑借各項應對措施逼迫他國最終放棄訴訟 的同時,我們也更希望中國政府在“稀土保衛戰”中的出色表現能夠作為我們加入WTO以來的一個拐點,從而建立專門的智囊團和人才隊伍,形成完善的應訴機 制,成為更成熟步入世界經濟舞臺的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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