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治理—稀土催化材料產業機遇
VOCs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簡稱,英語全稱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常見的VOC有苯乙烯、丙二醇、甘烷、酚、甲苯、乙苯、二甲苯、甲醛等,主要產生于石化、有機化工、合成材料、化學藥品原料制造、塑料產品制造、裝備制造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它就像空氣中的“燃料”,在太陽光的作用下“點燃”一系列復雜反應,也是構成PM2.5的前提。VOCs是非工業環境中最常見的空氣污染物之一,在空氣中達到一定濃度并長時間存在時對人體健康有巨大影響,傷害到人的肝臟、腎臟、大腦和神經系統,造成記憶力減退甚至器官癌變等嚴重后果。
生活環境日漸受到霧霾的肆虐,公眾不免如此自我調侃。人們難免憂慮,如此嚴重的霧霾污染,如何才能很好地響應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建設美麗中國”的號召。
一、我國稀土催化材料在VOCs治理應用現狀
由于我國長期以來對VOCs排放標準法規體系的不健全,十二五”期間,廢氣治理的重點主要放在了除塵和脫硫脫硝工作上,所以我國稀土催化材料應用在揮發性有機氣體VOCs治理上起步較晚。從市場形勢來看,VOCs治理行業競爭主體數量有限且水平參差不齊,集中度相對分散,行業整體市場化程度不高。
二、稀土催化材料在治理VOCs方面的優勢
稀土催化材料在汽車尾氣凈化、工業有機廢氣、室內空氣凈化、催化燃燒、以及燃料電池等領域有廣泛的應用。與傳統的貴金屬催化劑相比,稀土催化材料在資源豐度、成本、制備工藝、以及其低溫活性、優越的抗中毒性能等方面都具有較強的優勢,所以稀土催化材料在環保催化劑產品市場,特別是在有毒、有害得VOCs凈化方面,具有巨大的應用市場和發展潛力。
三、VOCs治理刻不容緩,稀土催化材料產業迎機遇
從近年來政府相繼出臺的一些政策法規能明顯看出,國家和地方相關部門治理VOCs的決心在增強、力度在加大。面對如此嚴峻的環保形勢,2015年8月19日,人大修訂通過了《中國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完善了空氣質量評價標準體系,增加細微顆粒物 (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等指標,并在此基礎上,協同控制多種大氣污染物,其中重點對揮發性有機氣體(VOCs)的排放控制進行了限定,強調大氣污染防治的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協調解決區域和城市大氣污染防治的重大問題。環保部法規司司長李慶瑞公開表示,環保產業是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十三五”期間,我國環保市場的總投資額有望達到17萬億元。這一數據不僅令整個環保行業興奮,更是給稀土催化材料產業帶來了一場饕餮盛宴。
相信我國稀土催化材料產業在環保政策的引導下和相關企業的共同努力下,能夠抓住機遇,做大做強,讓天更藍、水更綠,更好地建設美麗中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