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滅“黑稀土”,咋就那么難
10月29日,工信部公布了902項行業標準,其中包括涉及廢舊稀土回收的5項稀土行業標準,將從2016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
10月30日,工信部又下發了《整頓以“資源綜合利用”為名加工稀土礦產品違法違規行為的通知》,計劃從11月1日至12月20日對南方省(區)稀土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進行全面核查整頓。
工信部的連續動作,一方面彰顯了國家整治稀土黑色產業鏈的決心,一方面也從側面反映了目前我國稀土回收產業鏈的混亂。
何謂“黑稀土”?
以回收綜合利用之名,行原礦盜采分離之實
近5年來,國家各部門都在持續整治打擊違法違規生產稀土的行為,并陸續出臺了稀土專用發票、稀土礦權回收、稀土企業整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假借回收利用盜采的‘黑稀土’仍屢禁不止,可謂猖獗無度、觸目驚心。目前,這條黑色產業鏈還在嚴重沖擊著本已脆弱不堪的稀土市場。
在非法開采和生產加工、銷售稀土的黑色產業鏈中,最為隱蔽的是以廢料回收綜合利用為名,卻從事直接加工稀土礦產品的行為,這也是破壞我國稀土產業健康發展的一顆毒瘤。
據統計,全國稀土綜合回收企業共有50多家,其中江西40多家,江蘇5家,內蒙古3家,山西3家,河南、山東、廣東、浙江、云南各1家。在全國綜合廢料回收總體產能中,包括釹鐵硼廢料15萬噸、熒光粉廢料2.3萬噸、拋光粉廢料2.2萬噸、廢渣4000噸。專家指出,但部分稀土綜合回收企業還在非法進行原礦分離活動。2014年,國內累計生產釹鐵硼永磁材料14.5萬噸,減掉回收利用的產品,新增產量約12萬噸左右,由引可以測算出2014年全國“黑稀土”金屬產量在4萬噸左右,折成稀土氧化物后則在4萬噸以上。然而,2014年國家下達的稀土冶煉分離產品(以氧化物計)指令性計劃僅為9.93萬噸。
江西省有40多家稀土廢料綜合回收企業,年處理廢料能力10萬噸以上,部分廢料綜合回收企業借綜合利用之名,以其高度重合的工藝流程,行原礦分離之實,對正規企業構成極大沖擊。江西等南方省區稀土資源較為分散,其離子型稀土礦也容易開采,礦區大多在山里,盜采稀土非常隱蔽,違法礦物原料十分充裕,非法利用這些礦源充當廢舊稀土生產的現象更是屢禁不止。在某地盜采后,將稀土礦運送到另外一個地方的分離廠“洗白”,就變成合法稀土氧化物,這是稀土私下交易的常見模式。
黑稀土”之所以無孔不入,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江西省雖有指令性生產計劃,但原礦供應無法保障,部分礦山在治理整頓,不少分離企業長時間難以獲得本省原料,企業生產經營受到極大影響。在利益驅動下,一些企業鋌而走險,在省內外到處尋找原料,假借稀土資源綜合利用加工銷售“黑稀土,直接推動了違法產業鏈的蔓延。
整頓難在哪兒?
法律法規不完善,多部門監管執法
巨大的利益誘惑和上游不斷擴張的產能是“黑稀土”難以根治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目前,以內蒙古白云鄂博為代表的北方礦區稀土礦,每噸資源稅在0.5萬~1.4萬元不等,江西、四川和福建等南方礦區的稀土礦每噸資源稅在0.6萬~3.6萬元不等,資源稅加上其他稅費已占每噸礦售價的50%以上,而非法盜采不需要繳納任何稅費,因此,“黑稀土”屬于暴利商品。以南方中重稀土礦區為例,近年稀土礦每噸市場均價在16萬~17萬元,每噸加工成本為4萬~5萬元,每噸環保成本為1.5萬~2萬元,加上辦采礦權、資源稅等支出費用,總成本已經大幅高于目前每噸17萬~18萬元的礦產品綜合售價,而盜采1噸稀土礦的直接成本只有3萬元左右,加上各種灰色費用也就6萬~8萬元。這樣的成本差導致守法企業經營難以為繼。
另一方面,在過去幾年里,盡管國家宏觀調控力度不斷加大,全國上游稀土企業的產能卻不降反升,2015年產能預計已經達到40萬噸,是2014年合法產品產量的3倍以上。上游產能過剩,為違法違規盜采、生產加工分離、銷售稀土的黑色產業鏈提供了生存空間,而且絕大部分都是以回收利用之名。
整頓“黑稀土”的主要難點有:一是行業管理法律法規不完善,造成執法難。現在,對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稀土的部分行政措施,存在執法主體不明晰的問題,也缺乏法律法規條文的支持;在稀土礦開采方面,缺乏以規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確行政審批權限,行政處罰措施也缺乏法律條文支撐與認可。二是企業違法成本低,有關部門的監管手段較弱,打擊力度不足。三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部門和地區之間尚未形成統一、高效的執法體系。國務院規定,工信部對稀土行業管理負總責,同時規定地方政府對轄區稀土行業管理總負責。受地方保護主義思維及經濟利益驅使,一些地方政府執行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稀土政策的主動性、積極性不高,有的甚至還違反國家稀土產業政策,越權審批稀土冶煉分離項目,甚至縱容打著資源利用的幌子非法生產加工稀土的行為。
另外,當前稀土行業管理為多部門管理模式,涉及工信、環保、國土資源、公安、海關、稅務等部門,還有不同省區行政部門。多頭管理,各自為政,權責不明,部門、地區之間的工作出發點和利益取向不同,各部門能夠投入的人力、精力也不同,削弱了工作成效。張安文說。
如何消滅“黑稀土”?
疏堵結合整頓企業 清晰界定執法主體
工信部此次出臺的2項措施可謂十分及時,對于整治以資源綜合利用為名從事稀土礦產品冶煉分離的行為,以及從源頭上打擊斬斷稀土資源回收利用黑色鏈條將發揮積極作用。
工信部此次發布的5項稀土行業標準,包括了大部分稀土生產廢料界定參數,分別為廢舊顯示器中稀土的回收、廢棄熒光燈中稀土的回收技術要求、廢棄稀土熒光粉化學分析方法的稀土氧化物總量測定和鉛、鎘、汞量的測定,還有廢棄熒光粉氧化釔、氧化鑭、氧化鈰、氧化銪、氧化釓、氧化鋱、氧化鏑量的測定等。這些標準完全可以界定稀土加工分離企業使用原料是否合法問題,從而解決多年來存在的非法稀土生產企業認定難問題。只有弄清楚哪些是非法稀土生產企業,才能對稀土黑產業鏈進行精確打擊。
工信部另一項措施是整頓以“回收資源綜合利用”為名加工稀土礦產品違法違規行為,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力度更大。工信部此次將進行企業現場核查原料來源、生產情況等,并要求企業提供必要證明材料,填寫調查表。對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按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至于如何徹底斬斷稀土資源回收利用黑色鏈條,幾位受訪者認為,在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部門采取嚴厲打擊的同時,還應盡快推進以下工作:
首先,出臺廢料回收利用等稀土生產經營項目的審批制度,明確審批部門、審批權限和程序,為界定非法企業提供可操作性強的標準。
其次,在對稀土礦區、稀土廢料綜合回收項目企業進行清理整頓的基礎上,采取疏堵結合的措施,規劃建設一批區域性的稀土廢料、共生稀土礦回收利用中心或定點回收企業,并將稀土廢料、共生稀土礦的處理納入監管范圍。
再次,進一步明確國家各部門及地方的責任,并把執法工作重心下移,形成省市縣鄉各級政府、部門之間高效協作的稀土生產銷售監管體系,工作不力的要追究行政責任。
此外,還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守法責任主體和稀土礦、分離冶煉產品生產指令性計劃及監管措施的法律地位,清晰界定有關部門的責任和行政執法主體,明確行政執法權限、措施、懲罰標準,加大懲罰力度,推動執法常態化。
我國稀土資源回收利用前景廣闊,國家稀土回收標準的出臺,重拳斬斷黑色鏈條,表明國家正在逐步對稀土廢料綜合回收企業進行清理整頓,不僅有利于稀土資源再利用,而且可以規范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我國是全球范圍內稀土資源儲量、產量和消費大國,隨著國內稀土開采開發以及使用和出口量的增加,稀土資源儲量面臨迅速削減的不利局面。同時,稀土廢棄物日益增加,對生態環境也產生威脅。國家廢舊稀土回收利用全面啟動,一方面將提高我國稀土資源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可延長稀土礦山開采年限,保護環境,進一步推動我國稀土產業步入健康有序發展軌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