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聽取國務院第四次大督查情況和重點政策措施落實第三方評估匯報,持續狠抓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促進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取得更大成效。
會議指出,督查是政府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提高政策執行力的重要舉措。在連續三年開展全國大督查的基礎上,近期國務院再次對18個省(區、市)開展實地督查,并組織有關部門自查。
會議要求,一要對發現的問題抓緊整改。堅定不移去過剩產能,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要徹底清查未納入“地條鋼”清單的落后鋼鐵產能,一旦發現從嚴處理,并嚴肅問責,防止死灰復燃。相關部門要抓緊出臺措施,整治一些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存在的重復、偏高和過度收費,堅決取締違規收費。商務部要盡快提出進一步促進利用外資的措施。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對解決部分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調整不規范導致資金閑置、推動項目施工圖聯合審批等拿出辦法。
二要推廣督查中發現的各地在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業成本、促進創業創新、推動傳統產業升級等方面的典型經驗做法。
三要對督查中各地提出的意見建議認真研究采納。對涉及法規制度立改廢的要深入研究,對可以立行立改的要盡快落實。會議強調,以上督查整改情況年底前要向國務院匯報。要建立重大決策部署常態化督查督辦和激勵問責機制,以改進政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的更大成效,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5月31日,國務院下發通知決定開展第四次大督查。多位專家表示,督查有利于深入了解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加快推動解決影響政策落實的突出問題,進而提升政府效能、政府形象和政府公信力。下一階段,要針對督查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整改,提升政策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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